当前位置:重工机械网>新闻首页>政策法规

大连船舶工业行业低工资标准出台

2014-12-01 09:50:27中国重工机械网阅读量:3187

我要评论


  导读:日前,大连市船舶工业行业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市船舶工业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该市船舶工业装备工(铆工)、手把焊工等16个技术工种的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规定,16个工种中的低月薪标准比大连市低工资标准增长54%。
  
  个别工种企业间相差高达2600元
  
  今年7月,市机械重工工会与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沟通,确定了16个技术工种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下发了《大连市船舶工业行业企业部分工种工资情况调查表》,对大连市船舶工业行业40余家企业7335名职工的高工资、平均工资、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查。
  
  从调查结果看,各企业相同工种岗位工资标准相差很大,个别工种企业间相差高达到2600元,缺乏行业工资标准的规范和指导。经过企业方与职工方代表协商,确定了本市船舶工业16个技术工种低工资标准,形成了27项工资集体协商议题,签订了《大连市船舶工业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船舶工业16个工种中低月薪2000余元
  
  船舶工业属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行业,是辽宁的支柱产业,而大连素来被称为全国船舶工业的“半壁江山”,涉及企业和职工众多。
  
  市机械重工工会相关负责人称,当前,船舶工业正处于走出低迷的回暖期和全面转型的深刻调整期,通过完善行业职代会制度,发挥行业工会联合会作用,健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真正搭建起平等协商的平台,对有效激发船企职工创造活力和劳动热情,推动船舶工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了解到,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低工资报酬。目前,市内四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则为1200元。此次通过的大连市船舶工业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规定,16个工种中的低月薪标准比本市低工资标准增长54%,这意味着低月薪为2000余元。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重工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