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
经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五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5日至27日陆续进驻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开展督察工作。截至9月10日,五个督察组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督察工作,把准督察方向,把握工作节奏,聚焦重点难点,着力发现问题,聚力解决问题,督促责任落实。
各督察组深入一线、直达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有力推动问题整改。截至9月10日,各督察组共受理转办与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案件396件。其中,举报电话363件、举报信33件,被督察市(地)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36件,在当地媒体公示或公开297件。
被督察市(地)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来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监制|姜迪 责编|付文宇 多琳娜
原标题: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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