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家重点实验室和15家技术创新中心通过验收!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组,对2021年批准建设并申请验收的33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16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进行了集中验收。经过严格评审,最终有29个重点实验室和15个技术创新中心成功通过验收,正式进入运行序列。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对于通过验收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家组验收意见,制定未来五年的建设发展规划。同时,鼓励这些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在建设发展中积极探索更符合本领域发展的创新型管理模式和多元化运行机制,以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验收中还有4个重点实验室被要求进行整改。这些实验室需要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认真查找并补足建设中的短板,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果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这些实验室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此外,还有1个技术创新中心未通过验收,市场监管总局已决定终止其建设并予以撤销。这一决定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对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建设质量的严格把控和高度负责的态度。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在通知中强调,各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应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组织落实相关条件保障措施,强化督促指导。同时,鼓励各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在建设中不断创新,提升科研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集中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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