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3〕245号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5000吨、13850吨(分解情况见附件,不含已下达的第一、二批指标)。2023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55000吨、243850吨。
二、两家稀土集团要及时商下属企业所在省(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分解下达,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及所在省(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稀土集团的指标分解下达、执行进展上报等具体要求,以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严格按照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政策管理要求执行。
附件: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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