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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海事处长是“内鬼” 打击非法采砂屡屡扑空

2010-09-10 09:08:19东南网阅读量: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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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队中,竟出现了“内鬼”。这个“内鬼”是台江海事处前处长季某。由于此人对非法采砂者的通风报信,导致打击非法采砂的联合执法队屡屡扑空,非法采砂者逃避了打击。近日,闽清县*以受贿罪判处季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内鬼”季某主要是与中间人李某和林某搭上了线。2008年6月开始,由福州市*牵头开展整治非法采砂活动,其中福州*及其下属机构的职责是依法检查采砂船以及对采砂船、运砂船予以处罚,并拖离被查扣的违法采砂船等。于是,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间,季某利用担任福州市国家*台江海事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用电话为进行非法采砂的林某通风报信,并先后4次收受林某的贿赂款共计4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季某已退清全部赃款。

庭审中,季某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表示,季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经过,主动退缴赃款,认罪态度好,有悔过表现,且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请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据有关文件透露,2008年11月至12月底,马尾区人民政府每周安排2至3次,对闽江马尾辖区水域上的非法采砂船进行整治,其中海事部门负责依法暂扣非法采砂船只、运砂船只等职责。这一专项行动的实施计划,也被季某知晓。


闽清县*认为,季某的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考虑到季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经过,主动退缴赃款,认罪态度好,确有悔过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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