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重工机械网>新闻首页>政策法规

今年开始我国自主创新产品将享受系列优惠政策

2007-03-28 08:55:28阅读量:1717

我要评论


我国今年将开始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证,并在年内编制完成《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供各级政府在采购时参考选择,目录中的产品将享受系列优惠政策。
日前,*发展计划司副司长秦勇表示,认证将依据*、*、*于2006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通过认定的产品将被编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秦勇说,被列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得到*,并在*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在政府采购中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优惠措施。例如,在预算中要优先购买列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审中给予适当的加分等。《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提出了7个方面的认证条件: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技术*;在同类产品中处于水平;;产品质量可靠;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只有符合以上全部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
管理办法规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凡是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重工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